(三)实施制造能力提升行动
6.提升中药饮片集约化生产水平。加快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持续完善饮片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推动炮制技术传承创新,促进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升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促进饮片生产提质降本增效。支持企业扩大优势品种生产,差异化打造优质饮片大品种。
7.提升中药制造数智化绿色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中药工业企业聚焦数智化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生产、质控、检验、调配等核心环节智能生产技术体系,保障中药生产质量统一。加快数智化、绿色化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强化智能控制系统与节能节水环保设备协同运行。深化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与绿色工艺升级,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能和资源利用效率。以场景化、图谱化方式推进中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一批中药工业数智技术应用典型场景,建设一批中药智能工厂、绿色工厂。
8.优化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鼓励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等建设并推广中药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中药生产流通等全流程关键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鼓励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等制定覆盖中药全链条关键环节质量信息标准,建立中药全成本构成与全链条费用分摊机制,加快实现中药产品来源可追溯、过程可监控、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针对中药原料来源可追溯、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的中药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中药工业企业等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包含技术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三级安全防护体系,全面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四)实施民族药产业振兴行动
9.大力发掘民族药资源。围绕少数民族药物独特疗效和经验传承,整理特色炮制技术、方剂配伍和用药规范,制定符合民族医药理论和治疗特点的药材、饮片质量标准,建立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针对供应紧缺的民族药原料开展专项攻关,开发和推广应用种植(养殖)关键技术,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和临床需求。
10.加快民族药产业现代化转型。鼓励民族药主产区制定民族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学理论整理发掘、保护、传承和药用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开展民族药标准提高专项工作。聚焦少数民族医学特色和优势病种,开发优势民族药新产品,培育民族药名品。鼓励搭建民族药产业合作交流平台,支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走进民族药主产区,从管理、销售、技术、资金等方面为当地发展民族药产业赋能。
(五)实施中药名品推广行动
11.打造优质中成药名品。加大对老字号商标、品牌以及传统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企业不断改进已上市中成药生产工艺和制剂技术,提升用药依从性与易用性,全方位推动中成药产品临床价值和市场价值双提升。分批次挖掘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中成药潜力品种,培育一批新的中成药大单品。鼓励中药工业企业与电商平台、媒体等合作,通过多种方式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购药体验。依托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等载体,有序打造中药名品方阵。
12.打造中药饮片优势单品。强化道地药材应用,支持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精准定位核心单品,凸显产地属性和品质优势。鼓励使用符合GAP要求中药材的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标签中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顺应集中带量采购趋势,构建统一规范的中药饮片市场,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保质保供饮片市场格局。
13.推动中药大健康产品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与相关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研究机构等开展消费者画像研究,聚焦细分市场制定差异化产品策略,开发保健食品、天然化妆品、特色日化品等产品,以“中药+”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结合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健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创新消费场景,扩大消费群体。
(六)实施卓越企业培育行动
14.梯度培育卓越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广大中药工业企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中药工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设立中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为中药工业企业提供保险、贷款等金融服务。培育并公布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领航企业,鼓励其通过全产业链布局带动上下游协同发展,并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中药科技创新攻关。开展中药领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打造独特竞争优势,不断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大中药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15.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中药工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开展优势中成药产品国际注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协会建立中药工业国际合作服务平台,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渠道支持和信息服务。支持中药工业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中药国际标准制修订,参加国际展会、文化推广等活动,提升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引导中药工业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通过本地化生产、部分原料本地化供应、共建销售网络等方式,不断增强海外市场适应性。支持中药跨境电商建设海外仓,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
各地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相关任务纳入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工作体系。鼓励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各部门协同支持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和政府引导基金考核和容错机制,鼓励其投资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新药研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等长周期项目。总结推广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企地合作和中药工业数智技术应用等先进经验,加强中药制造能力提升和重大共性技术成果应用。支持媒体拍摄高质量中药公益宣传片、纪录片、影视剧等,提升中药在国内外的认知度,推动中药文化国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