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面布局与面积标准
2.1认知症照护床位布局采取“小单元”模式,每单元6-18床。每个机构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1个或多个单元。
2.2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鼓励设置单人间,多人间每间原则上不超过4床,且床之间有私密性隔断。
2.3环境布置按照“居家”理念,着重打造温馨、舒适的家庭氛围,避免奢华和机构化。
2.4在机构内部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整个认知症照护区域内床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全部设置为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床均建筑面积按原有标准执行。认知症照护单元单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多人间的单床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三、认知症照护单元用房组成
3.1单个认知症照护单元由卧室、餐厅、公共客厅、备餐区、公用卫生间、助浴室、照护站、污物处理间、储藏室以及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用房组成,其中餐厅、公共客厅、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可以综合设置,污物处理间、储藏室等可与机构内其他区域的同类功能用房合并设置。
3.2按照服务人数设置公共客厅面积,便于老人交流互动、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
3.3鼓励设置园艺治疗区域和室外活动场所。
3.4公共卫生间不少于2个,每增加6人需增加一个厕位。助浴室需配更衣室、设厕位。
四、认知症照护单元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4.1按照家庭环境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一般需包括:电视机、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微波炉或电磁炉、冰箱、空调、热水开水器、消毒柜、床、床头柜、衣柜、办公桌、电脑等(上述设施设备可以由具备同类功能的其他设施设备替代)。部分设施设备如消毒柜等可根据机构实际情况与其他区域共享配置。
4.2配置开展相关服务所需的基本装备(如护理设备、作业疗法设备等)。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技防、消防、照明、防滑、紧急呼叫、卫生消毒等安全防护措施。
4.3照护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窗户限位(且确保通风良好),使用防滑且无复杂纹路的地板。公共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老人卧室房门不安装内锁,门上设置可视区域,安装呼叫系统,有条件的可安装离床报警系统。
4.4备餐区不用明火,可以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
4.5通过包括色彩、声音、光线、主题装饰等多种手段,突出空间、时间的变化,以及对不同设施、不同功能区域的区分。如:使用明暗光线区分活动区域和卧室,使用可调解光源提示白昼与黑夜变化;通过冷暖色调区分不同功能区域,通过不同颜色区分老人各自的物品等,增加提示功能。
4.6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如:使用安全插座,开关、按键等安装于老人无法触摸的地方,坚硬、突出部位安装防护条,橱柜安装橱门安全锁等。环境设置中无任何锐利突出物、易误食物品,所有锋利器具、消毒剂等危险物品妥善保管。
4.7标识、指示牌要醒目,有个性特点,有防脱落措施。
4.8服务场所内不得出现敏感或歧视性用语,如“老年痴呆”、“老年精神病”、“失智”等。



(转载自: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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