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强化部门协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国家药品处方集和药事质量控制指标,加强医疗机构药师的培养培训,开展药物合理使用监管考核工作,制定药学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标准、服务规范。教育部门要加大药学专业学位特别是临床药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力度,提高教育质量。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投入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职称评定改革,完善药学人员岗位设置。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地方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结推广地方体现药学服务价值的做法,积极推广有益经验。国家中医药局根据中医药特点,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加强中药药事管理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督促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重点工作跟踪和通报制度,加强各地工作进展的监测和定期通报,对进展滞后或管理不力的地区,要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并采取对地方相关部门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要强化政策指导,允许和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探索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药事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药学服务先进典型,增强药学人员职业荣誉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http://jkfw.org.cn/html/271859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