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开展《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实施。出台实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启动新一轮卫生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3.不断推进行风建设。持续做好本市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联合本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行风建设与督查。继续做好行风建设监督员管理,完成换届并组织开展行风监督查访。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
34.组织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开展专家论证,完成本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围绕“十四五”重大问题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推进委内“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
35.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深化拓展国际及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认真做好援摩洛哥医疗工作和健康扶贫工作。健全和完善保健医疗工作。全面实施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及其直属附属医院同城同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