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度,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以高水平医院为核心,加快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和平台,提高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的覆盖度,完善相关付费机制。依托“互联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就医体验为中心,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全面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逐步推广智能导医分诊、免(少)排队候诊和取药、移动端支付结算、检查结果自动推送、智慧中药房等服务。(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负责)
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
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发展指导和行业监督,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经营水平,规范服务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常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与标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技术上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师依照规定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推广有科学的中医理论指导、有专业人员负责的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等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治未病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都有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负责)
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围绕提升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诊疗能力,组织开展中药方剂挖掘,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中医科研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转化中医药研究成果,加快中医健康管理产品和中医诊疗设备商用化。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支持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康复科室发展,发展和应用现代化的中医康复技术。(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负责)
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巩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租赁、联合投资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医药跨国营销网络,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经济联盟。通过多双边经贸谈判和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产品贸易的发展。(商务部、中医药局负责)
(四)健康服务跨界融合工程
提高健康养老质量。推进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重点提高长期照护服务能力,通过适当的医院转型、养老机构提升能力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增加具备长期照护能力的康复、护理和养老机构数量,提高长期照护人员和床位的占比。发展家庭照护者的技能培训服务,增强家庭长期照护能力。试点和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完善长期照护等级认定标准、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推动中医医师到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搭建医养结合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推广。加强对医养结合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深入推动体医融合。建立、完善和应用运动处方库。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大批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围绕慢性病预防、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等目标,推广体医结合服务。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丰富和发展中医体医结合服务。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以户外运动为重点的发展规划,支持消费引领性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
示范发展健康旅游。加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体检、疾病治疗为主的实体型高端医疗园区,完善对接国际医疗标准的支持政策。开发和推介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的健康旅游合作,开展国际(边境)医疗服务项目。(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医药局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