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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
来源: | 作者:中心 | 发布时间 :2019-11-02 | 13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强协同监管。研究建立适应健康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包容有效审慎监管制度,推动由分散多头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重点完善对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与医疗卫生跨界融合的监管,每个融合业态的负责部门要依据业态特点合理界定监管边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机制建设,提高违反伦理规范的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中医药局、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加强诚信治理。将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检查结果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依法依规建立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行业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对无证行医、欺诈骗保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打击力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健康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部门落实本行动纲要的配套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落实,做好健康产业重大问题研究,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强与本行业本领域发展规划的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对各项任务举措的跟进和督促。

 (二)调动各地积极性。

 各级地方政府要将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定位,认真深入谋划,结合区域实际,突出区域特色,部署落实好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地方发扬首创精神、敢闯敢试,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针对发展难点痛点和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有关部门要跟踪和总结地方探索成效,推广好的经验。

 (三)建立监测评价机制。

    完善健康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开展健康产业核算工作。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健康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与评价,组织编印健康产业年度报告,推动健康产业的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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